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强老药工传统特色技艺传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实施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请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老药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4〕106号)积极组织申报。

为避免校内人员在同一方向(即鉴定、炮制、调剂、制剂、种植/栽培等方向)重复申报,请各部门、各单位尽快组织摸排,于6月22日(周六)上午10点前将符合申报条件且拟申报的人员姓名、申报方向报发展规划办公室。对于重复申报的方向,我办将及时组织遴选后报学校审定。

各部门、各单位请将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各一份)于6月24日(周一)中午12点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办公室。

附件见oa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