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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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

校属(附属)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研读《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主动对接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进一步明确未来3年的建设目标与任务,突出重点和特色,提出具体措施。请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参考模板)》撰写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纸质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410下午4点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45750279@qq.com。

附件1: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2: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

具体附件OA查阅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