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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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管理办法》(校发〔2023〕43号),为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的学科建设,充分调动学科成员围绕学科方向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以下简称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本学科团队成员;

2.申请人申报的课题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3.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项及以上专项课题。对已承担校级科学研究类课题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科学研究类专项课题;对于已承担校级教学研究类课题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教学研究类专项课题。

、申报要求

1.每个学科建设周期内资助课题总数不得超过6项。

2.每个学科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项。

3.学科应有充足的经费且事先有相应的经费预算。

4.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本学科研究方向,解决关键问题,力争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由各学科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自行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一式三份交至学科,学科带头人对申请人资格、研究内容进行审查,签署初审意见,明确拟资助的课题经费数额和经费来源(从学科自身建设经费中支出)。

2.学科在依托院部协助下,邀请3名同领域专家围绕课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促进本学科发展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签署评审意见。

3.学科依托院部审核评审结果、签署意见和盖章,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结果汇总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审定。

学科依托院部请于开学前组织完成申报工作,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汇总后的课题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3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xkb201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希茜 联系电话:87118664

附件(详见办公OA):

1.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申报书(科学研究类)

2.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申报书(教学改革类)

3.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