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与申报条件
(一)申报领域。
主要包括中医学类、中药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及中医药交叉创新类。申报学科以二级学科为主体,分化成熟的三级学科以三级学科申报。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申报目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中医学类、中药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以“十一五”“十二五”验收优秀等次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为主,其他非优秀等次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急需紧缺的学科也可申报。
2.申报中医药交叉创新类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医工”“医理”“医文”“医农”等交叉融合,具有良好的学科建设基础、清晰的学科内涵、稳定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学术发展目标、较大发展潜力。
3.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4.具有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结构相对合理、传承创新能力较强的团队,须明确1—2名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后备学科带头人。
5.近5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产生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在同领域中位居前列。
二、具体申报方式
1.填报申报书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2.组织推荐
各学科建设依托院部要认真审核把关申报资料。学校依据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推荐。
3. 推荐名额
学校总推荐名额不超过6个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不超过2个中医药交叉创新类或优势特色突出、急需紧缺的中医药学科。
4.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科请于11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经由依托院部审核后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将申报书(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希茜:0791-87118664
邮 箱:jzxkb2011@163.com
地 址:湾里校区行政楼123办公室
附件(详见OA):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内含申报书)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