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管理办法》(校发〔2023〕43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学科建设资助课题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结题支撑材料,包括材料目录、学术论文、课题立项或结题证明、奖励或专利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
3.项目立项申报书(盖章版)。
三、结题程序
1.2025年12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学科,学科带头人审核后签字。
2.学科在依托院部指导、协助下,聘请3名同领域专家围绕课题已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结题评审。专家根据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评审各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并给予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结题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
3.学科依托院部对结题报告书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4.2025年12月19日前,各学科依托院部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结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发规处。
四、有关要求
1.2023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题,若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9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课题经费按照规定应于研究期内执行完毕,不予结转。延期申请书需由申请人及学科带头人签字,依托院部盖章。
2.对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结题结果定为“不通过”,逾期不予受理。
3.发规处对结题工作进行抽查,学科及依托院部将结题材料、专家评审过程材料等保存好以备检查。
联系人:何鸿兰,联系电话:87118664。
附件:
1.2025年到期应结题的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清单(见OA)
2.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结题报告书(见OA)
3.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课题结题验收汇总表(见OA)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