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赣办发〔2024〕13号),推动学校研究型高校建设方案落地见效,根据9月14日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关于报送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高校建设方案落实举措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报送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高校建设方案落实举措通知如下。
1.请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贯彻落实高校管理改革重点任务》(见附件2)中的任务及分工安排,对涉及我校且2024年8月底还未完成的10项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拟推进的重点工作、拟出台的重要文件等,按照要求填写《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建设方案落实举措统计表》(见附件5)。
2.请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型建设高校建设方案》(见附件3)和《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型高校建设关键任务指标一览表》(见附件4)的任务及分工安排,研究提出拟推进的重点工作、拟出台的重要文件等,按照要求填写《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建设方案落实举措统计表》(见附件5)。
3.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将定期调度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学校研究型建设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情况将作为省管综合考核重要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实落地。《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建设方案落实举措统计表》(见附件5)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于2024年9月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附件请见OA